在第三個全國生態日到來之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2部門14日對外發布《關于加強執法司法工作協同 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吸收各地實踐探索有益經驗,著力解決和規范執法司法工作協同中的突出困難和問題,提升長江系統性保護成效。
意見明確,加強溝通會商,聚焦污染防治攻堅、長江十年禁漁、河道采砂管理等重點領域和多發高發案件,統一執法司法標準和尺度,全面提升執法司法規范化水平;堅持依法辦案與促推治理并重,支持行政執法機關在長江流域跨行政區域、生態敏感區域和生態環境違法案件高發區域依法開展聯合行動。
在生態修復方面,意見提出加強生態環境修復跨部門協作,科學確定、合理實施修復方案,依法開展修復工作的監督落實、效果評估,共同維護修復效果;聯合設立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法治宣傳)基地,融合發揮生態修復、巡回審判、法治宣傳、實踐教育、文化和旅游、綜合治理等作用,提高保護修復治理綜合效能。
當天,最高法還發布了長江流域執法司法工作協同典型案例,指導長江流域法院更好履職盡責,為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